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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政办〔2010〕2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促进全省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4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
2004年我省开展煤炭、铝土矿资源整合工作以来,在压减矿山数量、优化矿山开发布局、提高矿产资源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改善矿山安全生产状况和矿山生态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矿产资源开发领域一些深层次矛盾还没有得到解决,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小而散、投入偏少,矿山企业规模过小、大中型矿山企业少,矿产资源开采粗放、产业集中度和规模化程度低等问题依然存在,煤、铝、钼、铁等矿种的整合还需进一步加强,对其他重要矿种和重要矿区的整合亟须全面展开,探矿权整合工作需要抓紧启动。进一步推进我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是我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调整矿产开发结构、推动产业升级、促进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的有效途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面临矛盾多、操作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增强做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确保全面完成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任务。
二、目标任务
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要坚持以规划为依据,以资源为基础,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在以往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基础上依法推进。以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为目标,以优化资源配置和布局结构为主线,以矿业权调整为着力点,推进矿业生产规模化、经营集约化,加快技术创新,淘汰落后产能,逐步形成以大型矿业集团为骨干、各类矿山协调发展的矿产开发新格局,切实提高我省矿业综合竞争能力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平。
(一)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按照我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科学编制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地质勘查专项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合理设置探矿权、采矿权,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更趋合理。
(二)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模化、集约化程度。逐步提高矿产资源勘查技术水平,大力推进整装勘查和勘查开发一体化,推动矿产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鼓励上下游企业联合重组,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通过进一步整合,提高矿山开发规模和技术装备水平,采用科学的采矿方法和选矿工艺,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得到显著提高。进一步压减矿山数量,到2010年年底,全省矿山企业数量在前期整合的基础上压减20%左右,探矿权数量压减15%左右。
(三)进一步改善矿山安全生产状况和生态环境。强化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减少因矿山开发布局不合理引发的安全隐患,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认真落实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工作。加大对矿山开采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力度,妥善处置矿山废弃物,对污染物实行集中治理并确保达标排放,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
(四)逐步建立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长效机制。建立以规划为龙头,以矿业权管理为核心,以矿权准入制度为引导,以矿业权计划投放为调节手段的矿业权管理制度体系,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长效机制。
三、整合范围
(一)矿种整合范围。煤、铝、铁、金、钼、钨、铜、铅、锌、锑等重要矿种。各省辖市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可将水泥灰岩、萤石、硅石、建筑石材等确定为本地重点整合矿种。
(二)矿区整合范围。1.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的矿区,小矿密集区及位于地质环境脆弱区范围内的矿区;2.开采方法和技术装备落后,资源利用水平低的矿山;3.生产规模长期达不到设计要求,管理水平低,存在安全隐患,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较差的矿山;4.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遗迹(地质公园)保护区、森林公园、名胜古迹以及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及饮用水源周边等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禁采区、限采区范围内的矿山。
(三)探矿权整合范围。1.具备统筹部署整装勘查成矿地质条件的矿产资源勘查区;2.一个成矿区带设置多个探矿权,布局明显不合理的勘查区;3.勘查投入达不到勘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圈而不探”的勘查项目;4.采矿权深部及外围勘查开采主体不一致,不符合矿区规划或不适宜单独设置采矿权的勘查项目。
四、工作部署
(一)科学编制方案,严格进行审查。各省辖市、县(市、区)要在前期整合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我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产业政策,结合矿产资源潜力评价、矿产资源储量利用调查、矿业权实地核查等工作,认真梳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矿业权设置情况,按照《河南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总体实施方案》(另行印发)要求,对需整合的矿区逐一登记造册,明确整合范围、整合对象、目标任务,认真组织编制本地重要矿区和重要矿种开发整合实施方案。
各省辖市要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本级和所辖县(市、区)重要矿区和重要矿种开发整合实施方案进行审查,确保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于2010年3月底前报省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组织审查,经省矿产资源整合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或与实际情况不符,需要调整实施方案的,要尽快组织修订,经省矿产资源整合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明确标准,择优确定整合主体。各地要结合实际,从资金、技术、管理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制订整合主体标准,明确矿山建设规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指标。探矿权人应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并具备与勘查项目相适应的资金实力;承担勘查工作的实施单位应具有乙级以上勘查资质,并具备与勘查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整合后的开采主体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地测管理机构健全,资金、技术人员和设备与整合后的开发规模相匹配,并能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在符合整合主体标准的前提下,要优先从整合矿区内选择整合主体。矿区内参与整合的矿山企业均达不到整合主体标准,或参与整合的矿山企业在规定整合期限内未达成整合协议的,当地政府可以优先选择符合产业政策和布局规划的下游优势企业作为整合主体;或以招标方式规范引入优势企业,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整合主体;或将矿区内矿业权依法收回,统一规划后按规定权限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重新向符合整合主体标准的企业出让矿业权。
(三)积极探索,创新整合模式。统筹考虑矿产资源及矿山企业生产要素,以及企业制度、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进一步推进多要素整合。积极探索多元投入,联合出资、整装勘查,勘查开发一体化,风险共担、成果共享、互利共赢的新模式。鼓励优势企业充分发挥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采取兼并、重组、参股、入股等方式实施整合,促进资源进一步向优势企业集中。支持省内大型矿山企业与国有地勘单位合作勘查开发矿产资源,提升产业集中度,增强产业竞争力,打造探、采、选、冶与深加工一体化的矿业龙头企业。
(四)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合理规划重点勘查区和开采区,设置鼓励、限制、禁止勘查区和开采区,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不断完善矿业权管理制度,加强矿业权人资质管理,提高勘查开采准入条件。科学设置整装勘查区,积极推进探矿权出让分区管理,建立探矿权退出机制,对达不到资金投入要求、“圈而不探”的探矿权人,限期退出;提高矿山规模和采、选、冶技术指标,淘汰达不到标准的矿山。积极推进矿业权有计划投放,实现矿业权合理投放和总量控制。加强矿山环境保护,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促进矿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从2011年起,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转入常态化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建立共同责任机制。省矿产资源整合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按照各自职能具体组织实施,确保整合任务完成。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抓紧编制和组织实施全省煤炭资源整合规划;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抓紧编制和组织实施全省非煤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
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是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机构,充实力量,保障工作经费。
各级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本级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加强工作调度和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责任。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土资源、煤炭行业管理等部门负责审查煤炭矿区整合实施方案。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整合区域内的资源和矿业权设置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会同发展改革等部门组织审查非煤矿区整合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划定矿区范围,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工商部门负责对拟设矿山企业依法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和注册登记手续;环保部门负责对严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后果严重的矿山企业依法提请县级以上政府予以关闭,对整合后矿山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并负责监督矿山企业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对整合后矿山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核,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对整合改造后的煤矿依法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公安部门负责整合矿山爆炸物品管理工作,及时依法处置关闭矿山的爆炸物品,依法核定整合后矿山的爆炸物品用量,同时,对资源整合期间出现的暴力抗法、聚众闹事等行为依法予以处置;监察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整合工作中存在的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工作效率,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情形外,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可同时进行。同时,要切实加强对整合后矿山企业的监管,巩固整合成果,提高矿产资源管理、利用水平,促进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明确政策,扎实推进整合工作。严格实施矿产资源规划,进一步优化矿业权设置,原则上一个矿区只设置一个主体,对同一个矿区有多个探矿权的,探矿权转采矿权时要整合给一个开采主体。被整合矿业权周边的零星边角资源、不宜新设矿业权的深部资源可按计划以协议方式有偿出让给整合主体。对已列入整合范围的矿山企业和探矿权人,要督促其限期开展整合;对借整合名义实施开发建设或非法生产的矿山企业,有关部门要通过联合执法给予严厉打击。对需要整合的整装勘查区、重点矿区,整合期间不得新设立矿权或扩大矿区范围、新增资源储量,已设矿权不得转让给整合主体以外的企业。对影响安全生产、破坏生态环境的矿山,要坚决予以关闭。
(三)规范程序,加快整合工作进度。要进一步明确整合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依法及时为整合后的矿山企业换发相关证照。在整合主体确定后,国土资源部门应及时划定区块或矿区范围。对应发放或更换采矿许可证的,在划定矿区范围后凭经评审备案的储量(核实)报告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经审查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颁发采矿许可证。矿山企业持采矿许可证,须在2年内完成采矿权有偿处置及具备有关规定要件,开展生产系统改造,申办其他相关证照;未取得相关证照前,矿山企业不得生产,采矿权不得转让、变更。对整合工作中因开展生产系统改造需要使用火工物品的,公安部门凭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监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进行审批。
(四)加强督导,确保整合规范实施。各地要明确本级重点整合矿区,制定挂牌督办方案,分级对重点整合矿区实行挂牌督办,责任到人,限期完成整合任务。各级挂牌督办重点整合矿区数量原则上不能少于本行政区域内确定整合矿区的30%。各省辖市政府要及时组织督导检查,并于2010年12月初完成整合工作自查验收,向省政府提交自查报告。
各地要按照经批准的实施方案,201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整合工作任务。对整合任务完成好的,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安排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国家战略性矿产勘查项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及矿产资源保护项目;在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前提下,矿业权投放数量可给予倾斜。对工作不力、未完成整合任务的省辖市,暂停该市行政区域内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审批办理,暂停用地审批和其他工业项目立项审批。
全面清理矿业开发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在资源整合中倒卖矿业权、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要注重运用经济手段推进整合工作,切实保护参与整合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对在协调确定整合主体、调整各方关系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矿山企业,要纳入黑名单并予以曝光。强化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对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宣传,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整合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成效,加强对整合工作的舆论引导和监督,推广典型经验,通报、披露整合工作推进不力地方和弄虚作假等行为,推动整合工作顺利开展。
二○一○年三月九日
安阳市国土资源局
淇县北靠鹤壁,南接新乡,地处豫北城区中心位置,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107国道、石武铁路客运专线、南水北调路线工程穿城而过。“肘山腋水,地形爽垲”是淇县地形的特点。西部为山丘地区,占全县面积的三分之二,东部为平原泊洼区。县域面积567平方公里,人口25.8万,耕地35万亩。辖一乡四镇四个街道办事处,即黄洞乡,高村、北阳、西岗、庙口四镇和朝歌、桥盟、魏都、灵山四个街道办事处。
郭广东 局党组书记、局长
牛彦斌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王海珍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豫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学周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俊清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程广营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岳崇杰 副主任科员
孙荣明 副主任科员
郭广东简历:淇县桥盟乡古烟村人,1964年10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1991年9月,在县物价局工作,任办公室主任;1991年9月~2001年12月,在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任政府办副主任;2001年12月至今,任淇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淇县国土资源局于2001年12月由原土地管理局与地质矿产局合并组成,共有干部职工112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行政服务股、法规监察股、规划科技股、地籍管理股、矿产管理股、土地利用股、法制信访股、测绘管理股等9个行政股室和监察大队、测绘队、估价事务所、地产交易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整理中心6个事业队,所以及朝歌、桥盟、北阳、西岗、高村、庙口、黄洞、铁西8个国土资源所。
土地资源截至2010年底,全县土地总面积851142.5亩,其中,农用地481287.5亩,建设用地94302.4亩,未利用地275552.6亩。
耕地保护2010年,建立了政府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制,把耕地保护目标纳入了政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年初县政府向乡、镇政府下达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责任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乡镇长是本辖区执行土地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年中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国土局定期对目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年底严格考核奖惩。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管理职责,造成耕地保护目标没有完成的乡镇,取消评先资格,并在全县通报批评。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或隐瞒不报、压案不报的,坚决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2010年,淇县耕地保有量稳定在23158公顷,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18685公顷。
用地保障2010年,共上报省、市建设用地23个批次,总面积8647.78亩,其中省、市政府审批14个批次,面积4883.16亩。通过加大保障发展力度,为华晨汽车改装项目、鹤淇大道、万家欢乐服装、方舟瓷业、天天创业园、县医院、廉租房二期等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合法用地保障,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特别是鹤淇产业集聚区的发展。稳步推进国土资源市场建设,共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12宗,面积1914亩,总成交价款32200万元;协议出让土地11宗,面积248亩,出让价款3635万元;共办理土地交易117宗,总面积为63.6亩;为企业融资办理土地抵押评估、登记手续20宗,总面积1446.7亩,显化土地资产26216万元。
规划修编根据《淇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各项规划指标,完成了桥盟、庙口、黄洞、高村、西岗、朝歌、北阳等7个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2月26日,鹤壁市人民政府以鹤政文〔2010〕16号对7个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了批复,为合理布局全县建设用地指标和鹤淇产业集聚区的发展提供了合法的基础性保障。
第二次土地调查2010年,扎实推进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完成了统一时点更新调查中国家核查出的176个疑问图斑和48个非疑问图斑的实地核查以及数据库的修改上报;完成了统一时点更新调查数据库与基本农田数据库的衔接、修改和上报;进行了鹤壁市内部以及淇县与周边县区权属边界的初步对接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以文字形式上报市局。34平方公里的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工作顺利通过了省厅和市局预检。
土地开发整理淇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的国家投资2556万元、总规模998.05公顷的淇县庙口乡土地整理项目于2010年1月份一次性通过了省国土资源厅验收。该项目完成后共新增耕地135.14公顷,新增耕地率13.54%,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了项目区群众的一致好评。2010年7月份又上报了朝歌镇石桥村和北阳镇高楼新庄村两个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村项目,项目资金1237.05万元,继8月份被市国土资源局批复立项后,12月份经省国土资源厅正式批复。
矿产资源概况淇县地处豫北太行山东麓,总面积567.43平方公里,蕴藏有优质无烟煤以及金属、非金属矿产等十余种矿产资源,但除石灰岩、白云岩、石英砂岩、片麻岩,其他矿种储量较小,有些甚至没有开采价值。无烟煤属优质无烟煤,资源储量约有2000余万吨,目前未开采。其他非金属矿种主要分布于西部山区,位置比较分散,矿种有石灰岩、白云岩、石英砂岩、脉石英、钾长石、花岗岩、木鱼石、石膏、玄武岩、重晶石、耐火粘土、方解石、建筑沙等。金属矿产主要有铁、镁、铜、铅、锰等,但储量很小,或品位较低,工业利用价值较小,开采意义不大。
非煤矿产资源开发整合2010年,按照省、市资源整合文件精神,淇县国土资源局编制了《淇县非煤矿产资源重点矿区整合方案》,重点划定了12个矿区,重点矿区的整合协议全部签订,外业测绘和划界工作全部完成,非煤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第一阶段工作全部完成。整合后,非煤矿山数量由57家缩减为35家,缩减率达38.59%。
地质灾害防治2010年,以“十有县”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推进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深化了地质灾害防灾机制和体制建设,出台了《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进一步完善了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机制;对灾害隐患区各户发放明白卡200余份,在庙口乡、黄洞乡路边的崩塌区加立了警示标志牌,在重要处喷刷了警示标语;实施紧急避险2次,保护了20余名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桥盟赵庄赵长海荣获了“全国群测群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测绘管理2010年4月,经淇县编办批准,正式成立了测绘管理股,理顺了测绘管理体制。深入开展了“三无”地图清查工作,对全县境内所有测量标志实行定期巡查制度,对永久性测量标志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发现有损坏的及时予以修复。认真做好测绘资质的年检,加强测绘资质监管,确保了淇县测绘市场管理的规范有序。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了“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明确单位一把手是廉政风险点排查与自查自纠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自已查、相互议、股室查、班子定”的程序,采取自己给自己找、下级给上级找、上级给下级找、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相互找等方法,认真查找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台账。在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中,该局要求全局每一位干部职工必须手写填报表格,并经分管业务口领导审核把关签字后,报局办公室汇总,确保了排查和自查的实际效果,为预防出现廉政问题及下步专项行动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执法监察进一步加强巡回检查工作,对国土资源违法苗头做到了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共发现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16宗,强制拆除违法占地建筑7宗,立案处理率达到了100%,结案率达到了99%,有效打击了土地违法行为。扎实开展第十次卫片执法检查的迎检工作,按照2009年度卫星遥感监测图斑情况进行逐宗核查落实,登记造册,对发现的9宗未报即用违法占地和3宗实地伪变化图斑认真进行了整改,顺利通过了省厅的检查验收。
加大对各类矿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强化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并依法制止零星非法采矿点5个,进一步规范了矿业开采秩序,辖区内矿山储量动态检测率达到了100%。
信访工作2010年,认真落实省、市、县信访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和领导包案、轮流接访、责任追究等信访工作制度,局长与各国土所、局内各股室签订了信访目标责任书,切实把信访稳定工作落到实处。全年共受理信访案件46起,其中,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3起、42人次,全部协调处理;办理县信访局和市国土资源局交办案件23起,其中21起结案上报,县以上交办案件按期办结率达到了100%,有效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中国矿产资源集团突然成立,背后有何玄机?
安阳市地处河南省最北部,与河北、山西两省交界。地理坐标:北纬35°12′~36°22′,东经113°38′~114°59′。辖区东西22公里,南北128公里,总面积7354平方公里,总人口567.4万人。中部有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107国道贯穿南北,南距省会郑州190公里。交通便利,素有豫北要冲、四省通衢之称。辖4个市辖区、1个县级市(林州市)、4个县(安阳县、安阳市、汤阴县、内黄县、滑县)、1个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50个乡、42个镇、43个街道办事处、202个社区、居委会(市区142个社区),3280个行政村。
杨学文 党组书记、局长
邓永生 党组副书记、调研员
田树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安东新区建委办副主任(正处级)
逯建修 党组成员、调研员
钟会学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新生 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利民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学文简介:河南林州人,汉族,1955年12月28日出生,中共党员。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4年12月~1986年10月,在部队服役;1986年10月~1990年1月,任安阳市纪检委干事;1990年1月~1992年12月,任安阳市纪检委副科级纪检员;1992年12月~1995年5月,任中共安阳市纪检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正科级);1995年5月~1999年3月,中共滑县县委常委、纪检委书记;1999年3月~2004年3月,任安阳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2004年3月至今,任安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法规监察科、科技与调控监测科、规划科、财务科、耕地保护科、用地审批科、地籍管理科、测绘管理科、土地利用科、矿产开发管理科、勘查储量环境科、人事科、离退休干部工作科、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审办科等17个职能科室;辖土地储备中心、地产交易中心、土地监察队、矿产资源监察队、开发区分局、国土资源调查规划与测绘院、征拨用地事务所、地租征收处、土地整理中心、信息中心等10个二级机构。全局共有干部职工315人(其中在职人员262人,离退休人员53人)。
土地资源安阳行政区总面积735154.45公顷,其中,耕地411377.85公顷,园地5877.03公顷,林地69917.04公顷,草地35807.98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2278.1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9739.9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1488.31公顷,其他土地68668.15公顷。第二次土地调查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区总面积346955.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4.34%,其中耕地面积346722.80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99.93%;其他地类面积232.2公顷,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0.07%,其中园地面积187.29公顷,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0.05%,林地面积44.91公顷,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0.01%。
矿产资源安阳市矿产资源丰富,主要存在两种类型。一类是和地层沉积程序有关的沉积矿产;另一类是岩浆侵入后自身产生的,或岩浆与围岩发生变化产生的矿产。安阳市西部山区沉积岩和岩浆岩大范围出露,发现大量有用矿产,如铁矿、煤炭、石英砂岩、白云岩、石膏、含钾(砂)岩、石灰岩、大理石、锰矿、石棉矿、长石矿、蛭石矿等;东部平原区被新生代地层掩盖,矿产赋存情况不得而知;西部山区的已知矿产,由于受开发缓急的影响,勘察程度也大不相同。
地热资源已勘探发现地下热水,主要分布于青洋口断裂(安封存一线)与汤东断裂(大韩村、高庄一线)之间,沿汤阴地堑呈北东向带状分布(安阳市境内)长约30公里,宽约15公里范围内;另外,在林州市城关镇小菜园一带经物探工作发现地热异常,有地下热水存在的可能。地下热水勘探开发程度较低,仅限于石油、金属矿产、地质构造、水文等勘察工作的同时对地热资源有所发现。
安阳西部山区有较好的成矿条件,还发现有铜、铌钽、水晶、冰洲石等多种矿点。由于没有进行系统的基础地质工作,许多有益矿产未被发现;对已经发现的矿产未能做出正确评价,影响了安阳矿产资源及时开发利用。
耕地保护2010年,安阳市、县、乡各级政府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依据新一轮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有量,对基本农田布局进行合理划分调整,并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实行严格奖惩。2010年,安阳市耕地面积为40.88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5.25万公顷。2010年3月,安阳市通过省政府组织的2009年度耕地保护目标验收,并代表河南省迎接国家三部(局)对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检查,受到了国家三部(局)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基础性工作一是重新设立和完善大型宣传标志4块,乡级固定永久性标志101块,设立(更新)田间地头标志牌1152块,刷写宣传标语620余条。二是建立和完善了基本农田补划储备制度。对已验收的国家、省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占补平衡项目,符合基本农田条件的,及时纳入“基本农田补划储备库”管理。
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及总量动态平衡2010年,安阳市上报建设用地项目占用耕地17789亩,按照“占一补一”的要求,补充耕地17789亩。为确保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全年补充耕地项目通过验收合格15批146个,新增耕地面积29084亩,并及时纳入“补充耕地储备库”进行统一管理,连续12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有余。
国土资源规划修编2010年,积极推进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上报国务院审批;同时,积极完善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全市5县(市)的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已全部经省政府批准,全市100个乡(镇、办)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全部由市政府批准。按照矿产资源规划修编工作总体部署,完成了新一轮市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成果,2010年5月,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预审,按照预审意见和要求,正在积极完善矿产资源规划修编成果。
开展土地综合整治试点2009年,安阳县被省厅确定为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县。目前,该项目进展顺利,正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统筹规划、整合资金,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实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重点开展农田整治。2010年8月,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启动第二批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通知》,耕保科积极筹划,认真组织各县(市、区)上报试点项目。经过筛选,全市共上报试点7个,分别为林州市3个、滑县2个、汤阴2个,涉及52个行政村。
用地报批2010年,河南省下达安阳市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6000亩左右,但全市市区用地需求量约为1.5万亩左右,用地计划指标与用地需求存在巨大的差距。为缓解用地计划指标不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安阳市国土资源局积极组织用地报批,并于年初主动向发改委、规划局、重点办等单位征求项目用地情况。同时,加大与省厅、国土部的沟通力度,积极将市重点项目协调列入国家和省重点项目。2010年,全市报国务院批准城市批次实际申报面积达8741亩,其中农用地7935亩。
重点项目用地服务2010年,安阳市对167个省、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项目与174个市城建三年计划项目全部建立台账并定期更新,积极与市重点办、项目单位联系沟通,建立健全市、县两级联动机制,同时,采取提前介入、主动服务、跟踪督办的方式,将推动重点项目进展与审办窗口受理、业务科室办理相衔接,对重点项目用地手续实行统一协调、现场会审,确保高效有序办理。协调有关联审联批项目土地手续加快办理,确保了老干部活动中心、京港澳高速南北出口、职教园区、公交南停车场、市委党校等一大批省、市重点项目及时申报。
土地征收指导与协调2010年,安阳市继续做好土地征收的指导协调工作,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全面实施。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用地、征地工作配合更加密切,通过征地工作台账、项目分析会等多种形式,使征地工作中的问题得以尽早解决,同时在包干征地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和完善征地工作模式。积极探索多元安置途径,逐步完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土地征收共涉及贞元广场南侧用地、开发区物流园区、永明路南段等用地项目42个,合计3926.06亩,其中已完成征地项目9个,面积1132.523亩,确保了重点项目用地顺利实施。
供地保障2010年,安阳市国土资源局简化手续,加快进度,积极主动服务各类建设项目,特别是重点工程用地的供地工作。先后完成了安阳市第八中学、安阳市会展中心、安阳义乌国际商贸城等项目,同时加强居住用地结构调整,切实保障民生工程建设用地,先后完成了星月湾、北辰家园二期、豫北棉纺织厂棚户区等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项目。2010年,全市土地供应总量为40宗,供应总面积252.239公顷,其中出让土地为26宗,供地面积133.5585公顷,出让价款57142万元,全部为“招拍挂”出让项目;划拨土地14宗,供地面积118.6805公顷。
地政地籍截至2010年11月上旬,安阳市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256宗,城镇住房分割登记发证7906宗,办理各类抵押登记29宗,盘活土地资产3亿多。为单位、个人、司法、仲裁机构等部门依照规定提供土地登记查询100多人次,同时,通过各种有效手段妥善解决群众办证难、各区发证工作中成套住宅划拨用地转让、成套住宅出让年限到期的后续办证等问题,并为企业融资用于土地抵押登记开设绿色通道,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优化投资环境提供了有效保障。
完善土地公开出让制度2010年,安阳市国土资源局采取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收回、置换等方式,以实物储备和信息储备为手段,将闲置未用、低效利用和改制企业的土地,全部纳入收购储备的范围,统一安排,推向市场,公开供给。同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继续推进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比率达到100%。全年共完成土地转让27宗,转让金额4622.9824万元;土地挂牌出让18宗,成交价款54872万元;成交采矿权2宗,成交价款109万元。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2010年,安阳市积极把产业聚集区和标准厂房建设作为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着力点。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引导项目进入各类聚集区,同时,加大对产业集聚区的用地管理,各县(市、区)新建工业项目一律要进入产业集聚区,鼓励建造和使用多层标准厂房,各类产业集聚区范围内,严禁进行房地产开发,提高用地容积率,加大投资强度。全市已累计建成标准厂房用地总面积124.43公顷,多层厂房建成用地面积73.515公顷。
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制度2010年,安阳市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调整来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证土地利用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持续性。一是强化了项目用地预审职能,突出用地预审对用地规模的控制作用,引导项目节约集约用地,防止新增土地低效和闲置,通过节约集约用地保障更多的建设项目落地,促进发展模式的转变;二是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综合手段,提高利用效率,新增建设用地,划拨土地在现评估价格上上浮10%,房地产开发在现评估价格上上浮30%,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拆迁安置成本高于土地评估价格的按成本价挂牌;三是建立健全项目用地批后监管机制,国土、发改、规划等部门共同组成评估机构,建立节约集约评价系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将集约利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批而未用土地清查处置2010年,根据年初调查结果,安阳市批而未用总数339.37公顷。安阳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各县(市、区)对每个项目进行梳理,摸清情况,明确责任,了解每个项目的进展情况,未供地原因,下步措施,实施跟踪催办,同时分门别类,灵活处置。
矿业权市场建设2010年,安阳市国土资源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地矿行政服务规则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内部会审制度和相关工作程序,健全了严格的采矿权审批与管理制度,推动矿业权管理上了一个新台阶。进一步规范完善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全年有偿出让采矿权2起,价款79.98万元。同时,继续加大力度查处和规范采矿权转让与非法承包行为,督促转让矿山企业及时办理转让变更手续,激活矿业权二级市场,促进矿业权正常流转。
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2010年,按照部、省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安阳市继续加强辖区内勘查开采秩序的监督管理,着力维护重点矿区、重要矿种的开发秩序,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防各类违法现象反弹,进一步巩固整顿规范成果。据统计,全年查处无证采矿4起,非法开采案件8起,立案5起,查扣非法生产设备10台件。
矿产资源整合2010年,安阳市出台了《安阳市非煤矿山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全市采矿权数、探矿权数比2009年底减少20%以上,优势骨干企业占有及控制的铁矿、石料灰岩等资源达到全市的60%以上,同时,配合搞好煤矿兼并工作。安阳市国土资源局积极配合安阳市煤矿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安阳市诚信矿业服务有限公司及时完成了15家剩余资源储量价值评估工作,并积极组织指导重组后企业准备相关换证资料,在市、县审查后报省厅办理兼并重组转让变更手续,现已有13家煤炭企业报省厅办理转让变更手续。
地质灾害防治2010年,安阳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共同拟订了《安阳市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对本市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制订了应急预案,明确了监测方法、险情发生时报警方法、疏散路线,对排查出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均编制了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全市共发放防灾明白卡2000余份,印发地质灾害防治宣传页万余份。通过天气预报、电视广播、电话和短信等方式,发布气象预警预报12次,最大限度地减轻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2010年,安阳市国土资源局深入矿山企业和动态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积极为矿山企业提供服务和技术咨询,通过组织人员参加培训,进一步规范全市储量动态检测的程序,统一相关技术要求,完善台账、图纸等资料,加强人员和设备的保障,同时把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与矿权登记、年检和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用严格的制度强力推进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工作。保证储量动态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安阳地区甲类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率达98%以上。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管2010年,安阳市认真贯彻落实矿山地质环境管理的有关文件,努力促进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全市共复垦土地面积187亩,矿渣土石方回填11848.22立方米,治理山体裂缝3条,总长度140米,耕植土整平4286.22立方米,植草绿化面积2365平方米,植树3720棵。
动态巡查2010年,安阳市国土资源局开展县(市)区互查以及国土资源村级协管员推广等工作,强化动态巡查的规范管理和制度建设,严格抓好动态巡查责任制的落实,在制度规范、组织实施、工作构架、考核奖惩和工作实效性上不断探索完善,呈现出巡查全覆盖、工作无盲区、制止争主动等特点。全年全市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391件,立案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220件,涉及土地面积79.79公顷,其中耕地36.07公顷。目前已结案207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起,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党纪政纪处分建议3份。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在卫星监测时间段即2008年10月至2009年12月内,安阳市实际占用新增建设用地594宗,总面积15085.86亩,涉及耕地面积14038.71亩。其中,违法用地133宗,总面积853.39亩,涉及耕地面积572.89亩。违法用地宗数、面积、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宗数、总面积、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22.39%、5.66%、4.08%。
测绘管理2010年,安阳市将测绘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纳入了与各县(市、区)签订的2009年度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测绘管理体制,落实基础测绘投入机制,加强测绘市场监管,坚持多部门联合的市场监管机制等。同时,积极协助省测绘局对安阳市测绘资质单位资质证到期换证进行初审,共对10家测绘单位提供的换证资料进行了审查并报省测绘局审核。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2010年,安阳市国土资源局深入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制定下发了专项行动工作量化细则,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查找与防范活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市国土资源系统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突出重要岗位,认真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防控措施,通过查找风险点、贯彻执行、检查考核、调整修正等环节,着力构建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并制定下发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实施意见,确保“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实效。
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2010年,安阳市国土资源局制定下发了《安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建设规范化国土资源所工作的意见》、《关于尽快理顺国土资源所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的通知》,对国土资源所建设进一步作出部署安排,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共76个乡镇国土资源所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推荐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先进县(市、区)及优秀、先进、达标国土资源所通知》,积极行动,精心组织,按照要求逐级民主推荐上报2个先进县、10个优秀国土所、15个先进国土所、51个标准国土所,达到了促进国土所规范化建设的进度。
(武文峰)
中国矿产资源集团突然成立,背后有何玄机就是想加强中国在矿石上的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
一家整合了多个矿山资源的新央企中国矿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200亿元,注册地为雄安新区,经营范围包括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以及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货物进出口等等。
而根据这家新央企的经营范围,未来中国矿产资源集团可能将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提升我国在矿山等方面的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
1、收购更多的矿山资源,做大做强
中国矿产资源集团,未来可能不仅在国内展开矿山资源整合工作,而且可能也会在国际上出手收购一些铁矿石等矿山资源,这样就可能更好的保障我国国内对于各类矿石的需求。
现在我国拥有高额的外汇储备,如果把这些钱用于海外一些矿山的收购和运营上,不仅可能产生更好的经济效益,而且也能够更好的保障我国各方面的需求。
而未来拥有的矿山资源越多,每年生产的矿石数量越多,那么在全球占据的份额越多,那么企业规模就会越大,企业竞争实力也会越强,那么相应的话语权也会越大。
因此,未来中国矿产资源集团,可能会在国内外通过各种方式收购更多的矿山资源。
2、集中采购
现在全球铁矿石基本上是相对垄断的地位,全球大概现在只剩下力拓、必和必拓、淡水河谷、FMG四大铁矿石巨头了。而原来我国都是上千家钢铁等企业分别采购四大供应商的铁矿石,这样一来,我国上千家企业各行其是,造成话语权较弱,在采购方面可能就需要付出更多的成本。
而未来,如果中国矿产资源集团,集中采购一大部分铁矿石需求,那么一对四的情况下,就很有可能把价格压下来一些,这样就可能更好的降低铁矿石采购成本,从而可能获得更大的影响力和更大的话语权。
因此,中国矿产资源集团未来可能会通过集中采购来扩大影响力和话语权。
3,、结论
综上所述,央企中国矿产资源集团的成立,大概有两大目的。一个就是将整合和收购更多的矿山资源,从而做大做强矿石产业,从而获得更大影响力和定价权。第二就是集中采购,提升话语权和影响力,从而也可以获得更大影响力和定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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